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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雅缤纷广场(原海雅广场南区综合体项目)一、二、三期及一~三期地下室工程水土保持 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公示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9-11-05 21:24:41    文字:【】【】【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有关规定,中山市海雅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日在中山市南头镇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了海雅缤纷广场(原海雅广场南区综合体项目)一、二、三期及一~三期地下室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

验收结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措施,基本完成了批复的防治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建设期间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海雅缤纷广场(原海雅广场南区综合体项目)一、二、三期及一~三期地下室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详见附件。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冯 工   18988575762

        编制单位联系人及电话:何光林  13640247177       


附件:

1. 《海雅缤纷广场(原海雅广场南区综合体项目)一、二、三期及一~三期地下室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 《海雅缤纷广场(原海雅广场南区综合体项目)一、二、三期及一~三期地下室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 《海雅缤纷广场(原海雅广场南区综合体项目)一、二、三期及一~三期地下室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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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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