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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环境监测与预警中心项目水土保持 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公示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0-07-14 23:04:44    文字:【】【】【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有关规定,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20年7月9日在广州市番禺区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了广州市环境监测与预警中心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

验收结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措施,基本完成了批复的防治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建设期间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广州市环境监测与预警中心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详见附件。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苏  协  13922791126

编制单位联系人及电话:何光林  13640247177

附件:

1. 《广州市环境监测与预警中心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 《广州市环境监测与预警中心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 《广州市环境监测与预警中心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附件下载:1594739383.rar (已下载16次)
脚注信息
广东粤江水保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180390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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